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广兴XXXXX公司废矿物油回收中转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5日(5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广兴XXXXX公司废矿物油回收中转项目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85号三、建设单位:泉州市广兴XXXXX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XXXXX公司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85号,租用维龙(泉XXXXX公司现有的闲置厂房。项目服务范围为洛江区,拟建8个30m3储罐,年回收中转HW08类(900-214-08)危险废物400吨(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项目仅对废矿物油的贮存,不对其进行加工或处置,定期委托专门运输单位将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具体建设内容和生产设备以报告表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1、项目应配套事故废水截流、导流管网和控制措施,并设置容积不小于68.9m3的事故应急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1996)表4中的三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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