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堉源XXXXX公司对东山金銮湾片区金銮名都北侧4#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一、地块概况东山金銮湾片区金銮名都北侧4#地块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东山金銮湾片区金銮名都北侧,2022年4月30日,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东山金銮湾片区金銮名都北侧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7.4706****°E,23.701222°N,总占地面积为43148.06平方米。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根据东山金銮湾片区金銮名都北侧4#地块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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