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4〕233号)要求,组织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的新材料,以及直接使用该新材料生产的新产品。 (二)推荐《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及新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原创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主要应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端装备、新型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厦门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上市销售(2022年1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拥有该产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 (三)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创新,产品性能或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且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四)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五)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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