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无锡新爽洁清洗XXXXX公司的申请于 2024 年 2 月 4 日裁定受理无锡爱空间XXXXX公司破产清算一 案,并指定江苏瀛优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爱空间XXXXX公司管理人。无锡爱空间XXXXX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前,向无锡爱空间XXXXX公司管理人(通讯 地址:XXXXX人民东路 1091 号佳兆业广场六楼; 联系人:XXXXX玲;联系电话:XXXXX)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 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无锡爱空间XXXXX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无锡爱空间XXXXX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现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地址:XXXXX 1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详情见附件。附件公告-一债会(1)(已签章版).pdf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