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2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5525016(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箱:hzhbhpsp@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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