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清华大学紫荆21号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清华大学紫荆21号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清华大学 以 清华大学房屋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年第7次 总第101次)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清华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清华大学校园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1498.77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050.4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79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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