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汕头市****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470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汕头市潮南区****素质农民培育任务91人。为****质量完成我区2023年****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2023年汕头市潮南区****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及要求 (一)培育任务 2023年汕头市潮南区****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91人,培育经费标准为3000元/人,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3〕1005号)中有关要求。 (二)培育要求 培训时间为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教学内容大致按综合素养课教学、专业能力课教学、能力拓展课教学三个模块实施。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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