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要求,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项目二、采购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采购预算:4221915元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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