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文旅市〔2022〕12号)和《舟山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规范(试行)》(舟文广旅体发〔2022〕23号)的规定,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对以下机构,进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材料审核、现场勘察等XXXXX公司符合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7日。序号单位名称地址:XXXXX width="60" valign="top" style="width:61px;padding:0 7px 0 7px ;border-left:1px solid windowtext;border-right:1px solid windowtext;border-top:none;border-bottom:1px solid windowtext;">1舟山市清韵XXXXX公司浙江省舟山市长峙岛如心西街51号、39号公示期内,对此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或当面反映。举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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