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依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6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2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龙湖路6号4幢4-7,(不包含室内****家电等可移动的动产)。据评估报告资料显示:楼栋证号:渝(2024)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0103775号;建筑面积131.35㎡、套内面积100.4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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