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E35010XXXXX8 各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一、答疑纪要1、本项目设定的“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6 万平方米的城市 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及基地中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等级为 / 级。 1、他违反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一、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2、他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3、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中工程业绩设定标准。 4、《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对此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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