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4号)的文件要求,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到两家水稻生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审阅示范点项目业主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专家组同意漳州市长泰区华锦家庭农场和尚****(漳州市长泰区)水稻种业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漳州市长泰区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水稻生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点项目验收合格,拟进行资金拨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 7 月4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对公示对象所完成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传真:XXXXX村局反映。联系人:XXXXX业农村局王美彬联系电话(传真:XXXXX附件:漳州市长泰区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水稻生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点资金拟拨付情况表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28 日附件:漳州市长泰区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水稻新机具新技术示范点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2024.6.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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