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审核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3〕92号)、《关于印发云霄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的通知》(云政综〔2014〕49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霄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综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县城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我县将开展2024年度云霄县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实物保障或租金补助):申请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重度残疾〉的残疾人不受此限)。收入(财产)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9340元,家庭财产低于58680元;住房保障条件为无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二)其他说明1.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我县工作的省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获二等功...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