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精神,2023—2024学年云霄县雨露计划对我县脱贫家庭中正在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经各乡镇(开发区)核实上报,全县共有219名2023-2024学年已脱贫家庭子女符合补助条件,经学生提供在校学习的证明材料,我县拟确定张*涛等219名学生为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即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XXXXX 附件:云霄县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汇总表云霄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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