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炎民发〔2020〕19号文件《炎陵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自主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核汇总,拟同意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发放前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欢迎群众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炎陵县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有关线索。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2日 举报联系单位:炎陵县民政局 电话:XXXXX(炎陵县民政局) 炎陵县民政局 2024年3月4日附件:炎陵县提标补发2024年1-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拟发放名册公示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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