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一期)项目(道路部分) 补遗书02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县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一期)项目(道路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澄清部分 1.根据《福建省普通公****程电子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工程规模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建议调价。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6.1条规定合同期内不调价,本项目工程规模大,项目工期要求20个月,本条能否修改为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降低因为市场波动较大,对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 答:本工程合同期内不调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第九点: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7.2预付款约定为:本项目无预付款,此条款应补充设置10%的工程预付款。 答:本工程不设置预付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3.系统中未上传图纸,请尽...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