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提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正文中未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而在商务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请问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答:需提供。提问2:“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十二)其他相关资料中要求投标人上传编制报价的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请问是否只需上传编制报价的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即可 ”答:根据水建设〔2021〕334号文《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上传注册证彩色扫描件即可。提问3:“根据招标清单导出的EXCEL版清单,与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中的工程量清单相应投标报价表格格式不一致,以哪一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中的工程量清单相应投标报价表格格式为固化格式,代理机构无法修改,请以本次答疑发布的招标清单EXCEL文件为准。提问4:“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件,工程单价计算表有材料补差,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工程单价计算表中增加材料补差 ”答:答疑澄清文件将重新发布招标清单,增加材料补差。提问5:“招标文件正文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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