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B01-0401-0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面积约14.5亩,TDB01-0501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面积约190亩。根据天政函[2024]57号文件,县政府同意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TDB01-0401-02地块、TDB01-0501地块局部控规调整,我单位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XXXXX公司对地块局部控规作如下调整:将TDB01-0401-02地块约0.7亩调整为防护绿地,剩余部分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将TDB01-0501地块东侧约14.5亩部分调整为公园绿地。现拟将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控规局部调整方案(草案)予以公告,并征求地段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期限: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20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科:(1)联系电话:89353582(2)邮箱邮箱:XXXXX>(3)传真:XXXXXindent: 2em;">(4)信件寄往“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317200。附件:1、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控规局部调整的批复.pdf2、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控规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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