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峨眉山市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农复〔202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现代农业XXXXX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不足之处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现代农业XXXXX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农复〔2024〕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鸿建设XXXXX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峨山街道冠峨村、惠邻村、中王村、马路桥社区等,****桥镇****桥村、万槽村、严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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