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盛华园二期(续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备案。以绥发改备【2022】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三和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盛华园二期(续建)项目—A-14#楼(一、二单元),A-15#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路以东、人民公园南侧、中央路以西、沈 山铁路北侧地段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框架结构跨度:建筑面积:8051.0㎡其中:层数:6层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XXXX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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