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业绩改为:“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单位的设计成员单位)具有1个已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程费)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得2分。2.2021年1月1日至今设计负责人具有1个作为设计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程费)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得2分。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施工成员单位)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程费)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得 1 分,本项满分 1分。 注:1.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2.工程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项目管理机构改为:“施工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提供):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证书得1 分,本项最****得 1 分。2.施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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