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改造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饶阳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改造项目的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饶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饶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饶阳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改造项目2.1.2建设地点:饶阳县平安西路325号。2.1.3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改造、东楼改造及室外工程,其中:1、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232.32平方米,地上三层局部五层建筑,改造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门窗更换、屋面防水修缮、楼地面改造、内外墙面粉刷、走廊天棚吊顶、卫生间改造等;2、东楼改造:建筑面积1771.97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改造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谈话室改造、门窗更换、屋面防水修缮、内外墙面粉刷、卫生间改造等;3、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地面硬化、车棚改造、围墙修建、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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