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4日10时至2023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7,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位于綦江县古南镇金兰街2号阳光雅苑2幢1-1号(现附8号);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实际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54.97平方米,所在楼层(名义层)第1层;已办理产权证207房地证2009字第****03号,(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注:1、本次拍卖成功后的交付以法院执行为准,拍卖平台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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