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铅山县葛仙山镇6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立项的报告》(葛府字〔2024〕1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一、为了进一步保护矿山地址:XXXXX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6.0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葛仙山镇6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361124-04-01-450****9)。项目单位为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1)边坡修整(人机结合):68413.07m2;(2)清表:地表清杂10989.25m³,屋面拆除59.71m³,地基勾除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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