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铅山县葛仙山镇CM97廖家至里坎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立项批复的请示》(铅交综字【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办字【2020】41号)和《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铅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铅府办字【2021】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农村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经我委研究同意实施铅山县葛仙山镇CM97廖家至里坎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法人单位:铅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三、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CM97廖家至里坎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波形钢护栏208米,标志牌9块,轮廓标13个等,全长300米,实施农村公里安防设施。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审查意见和相关专家意见执行。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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