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对南岳区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联系地址:XXXXX198号联系电话:XXXXX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批复文号南岳区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南岳区第二中学岳环发〔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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