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南丰县潭湖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丰发改发【2023】2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潭湖水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抚州市南丰县潭湖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EPC总承包。2.2 项目地点:南丰县潭湖水库,涉及太源乡黄家村、路头村、塅背村。2.3 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229.71万元:其中建****程费用2921.1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14.45万元,预备费为94.07万元。本工程投资限额为2954.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921.1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3.47万元】。2.4 建设内容、规模:1、风险防护工程:新建隔离围栏1170m,波形防撞护栏3120m,防止村民活动及运输车辆对潭湖水库水质造成影响;2、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生态沟渠3700m,表流湿地28267m2,对农田灌溉退水进行深度净化,拦截农田面源污染;3、入库支流水质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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