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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本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重新配置及车辆更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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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交通先行战略加快构建“311”交通圈建设****水平交通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委办发〔2022〕30号)、《丽水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丽交〔2023〕2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拟定了《丽水市本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重新配置及车辆更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03月21日-04月21日,征求意见稿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03月22日-03月28日,书面向市直、人大、政协等单位征求意见;2024年3月19日,组织市政法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文明办、财政局、司法局、发改委等部门,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XXX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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