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共灵寿县委党校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31229-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灵寿县委员会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灵寿县委员会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共灵寿县委党校改造提升项目 2、工期:4个月 3、建设地点:灵寿县****速口与磁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4、最****限价:2999140.11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1164.2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5899.88平方米,其中2号主楼5697.88平方米,3号、4号配楼202平方米就室外改造工程;新建建筑面积247平方米,其中5号风雨操场196平方米,6号门卫51平方米。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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