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增发国债****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贺兰县增发国债****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宁农(批)发〔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42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贺兰县常信乡丁义村、丁北村及原种场村。2.2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土地面积为 25964亩,耕地面积 20018亩,其中盐碱耕地综合改造利用面积 48****亩。共分为南、北 2个片区,其中南片区建设规模 5875亩;北片区建设规模 14143亩。支渠设计流量 0.3~1.5立方米/每秒,斗渠设计流量为 0.2~0.35立方米/每秒,农渠设计流量 0.067~0.234立方米/每秒。支沟设计流量 0.168~0.287立方米/每秒;斗沟设计流量 0.01~0.066立方米/每秒,农沟设计流量 0.002~0.005立方米/每秒。2.3 计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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