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海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治理工程(5个片区)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致各投标人:琼海市水务投资XXXXX公司委托四通(海南)XXXXX公司就“琼海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治理工程(5个片区)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qhzw20240511004)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4年05月11日在琼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登记,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8点30分。现对本项目变更如下: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变更如下:(1)专用合同条款15.2.3(2)如经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不予改正或未在通知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的,则每逾期一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本工程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修改为:“如经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不予改正或未在通知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的,则每逾期一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本工程合同价的万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但累计工期延误违约金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2)专用合同条款15.2.3(3)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时间超过合同总工期或分段施工工期的10%时,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4‰的违约金(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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