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山市小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我单位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流程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登记证。联系电话:XXXXX通讯地址:XXXXX路8号2号楼邮编:528400序号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XXXXX9.875173370319" valign="center" >负责人食品种类1中山市小榄镇陈炯全烧腊档中山市小榄镇埒西一海威路18号烧猪加工车间第1档陈炯全熏烧烤肉制品:其它(烧猪)***2中山市小榄镇灵姐烧猪档中山市小榄镇埒西一海威路18号烧猪生产加工小作坊第3档麦灵意熏烧烤肉制品:其它(烧猪)***3中山市小榄镇绮云烧腊档中山市小榄镇埒西一海威路18号烧猪加工车间第4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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