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清流县金XXXXX公司黄东坑萤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清流县金XXXXX公司黄东坑萤石矿(2006年9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辽环矿评字〔2024〕C004号)、《福建省清流县金XXXXX公司黄东坑萤石矿(2006年9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天地源评矿字〔2024〕第037号)、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XXXXX,87665700(传真:XXXXX2em">电子邮邮箱:XXXXX>邮寄地址:XXXXX省自然资源厅,邮编:350001。附件: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6月26日 清流县金XXXXX公司黄东坑萤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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