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2024年度土地评估机构优选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参照福建省财政厅于2012年12月18日出台的《福建省规范省属国有单位选择评估机构的指导意见》(闽财企〔2012〕95号),我局就用地、收储、土地监察评估业务建立顺昌县土地评估机构优选库。土地评估机构优选库,原则上每年更新调整,一年一定,实行动态管理。需要委托土地评估机构提供服务的,单宗价格小于10万元,原则上应从优选库中随机选择机构。我局将建立优选库信用评价档案,对完成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较差的机构予以告诫,一年内二次告诫取消入库资格。一、新入选优选库单位的条件1.土地评估单位同时具有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两个执业资质的机构。2.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质量,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3.在县境内有从业人员(不少于2名),有固定的营业场所。4.相关资质在福建省自然(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备案。二、收费标准及服务单位选取选取土地评估费用按行业收费标准的70%(未出报告的按行业收费标准20%给付),单宗费用小于1200元的按1200元给付。实行一宗地一定服务单...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