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玉岐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程已由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玉岐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35.0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12.362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预算审核书。 2.4 工期要求:24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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