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书面审查,同意福清亮睛眼科医院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附件1、福清亮睛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样件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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