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县北洛河城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大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荔政审字【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荔县城北基础XXXXX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荔县城区内 。2.2 工程规模:对大荔县城区南部洛河范围内排水口进行清淤整治,其中东部排口,起点南关路排水出口、终点至洛河河床,全长1420m, 清淤宽度8m, 淤泥****度1.5m, 修缮闸门,并 对两侧护坡进行衬砌;西部排口,起点洛河北坝,终点洛河河床,全长330m, 修建闸门一座、钢筋混凝土U 型 渠(B*H=4m*3m) 等。2.3 项目投资:一标段-东排口:14060177.13元;二标段-西排口:810****22.89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一标段名称:大荔县北洛河城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东排口施工;二标段名称:大荔县北洛河城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西排口施工;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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