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2303-611206-04-05-41161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招标人为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天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原点大道以南,茶马北路以西,瑞丰路以北,泾茯路以东。2.2工程规模:本项目废水站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废水站配套建筑面积约16663平方米,包括制氢站、危固废库、空分站、雨水调蓄池等,废水站日处理量大于6万吨/日,小于8万吨/日。2.3招标范围: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建设规划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土建、装修、安装、室外配套及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2.4项目总投资约:1****5397.95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额约282347.27万元。2.5计划工期:450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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