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加快提升乡村产业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拟对符合展会参展补助条件的企业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1、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2、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0日。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XXXXX、XXXXX。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0日附件序号乡镇或主体时间地点补助金额(万元)1台州市椒江大陈核心景区XXXXX公司4.27-28北京0.52台州市帮农客农副产XXXXX公司4.27-28北京0.53临海市羊岩茶厂4.27-28北京0.54玉环市鲜玉奇缘XXXXX公司4.27-28北京0.55天台金丰XXXXX公司4.27-28北京0.56台州哈比利XXXXX公司4.27-28北京0.57浙江神仙大农XXXXX公司4.27-28北京0.58浙江百鲜XXXXX公司4.27-28北京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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