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方便市场主体反映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现将监督时间、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监督举报方式等公布如下:一、监督时间集中监督时间从2024年5月至12月。二、监督对象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三、整治重点(一)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一是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二是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三是对首次轻微违法不认真执行涉企容错机制。(二)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一是违规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二是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三是滥用职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执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包括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等问题。(三)多头检查、执法扰企问题。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已检查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运转。(四)其他涉企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发现的其他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合法、不公正等有悖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四、监督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话:XXXXX(工作时间)举报电子邮邮箱:XXXXX>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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