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三组自2024年5月10日起进驻猴屿乡,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的对象是:猴屿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组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与巡察工作相关的问题情况。巡察组联系方式:XXXXX(8:00-20:00开通),专用联系信箱:福州市长乐区邮政信箱9号(邮编:350200,收件人:长乐区委巡察三组),同时在猴屿乡人民政府(长乐区猴屿乡文明路35号)大门处设置“区委巡察三组联系信箱”。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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