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桂环办函〔2013〕644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一、建设单位:平乐县XXXXX公司二、建设地点:平乐县源头镇玄武村委屯排山村石灰窑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昊纬XXXXX公司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桂林市平乐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2日关于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附件。五、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7950510,通讯地址:XXXXX;font-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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