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朝建发〔2023〕44号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朝阳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运输车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刻汲取“10·3”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运输车使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参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动运输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23〕3号),制定了《朝阳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运输车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动运输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10月10日朝阳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运输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严禁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朝阳区施工现场。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电动自行车应在专用区域集中统一存放。专用停放区不应占用盲道、消防车道、消防登****操作场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第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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