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县在以下路段已安装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超速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违规掉头、向车窗外抛洒物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并于2024年5月28日起正式启用,现将相关点位位置公示如下: 序号地点1G247线1398Km+810m2G247线1407Km+800m3G247线1418Km+300m4G247线1426Km+500m5G319线2695Km+700m6G319线2695Km+710m7G319线2703Km+620m8G319线2703Km+820m9锣青路0Km+500m10龙中路18Km+400m11卧佛大道17km+855m12卧佛大道5km+828m13广场路14广场东路15广场西路 安岳县公安局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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