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驻示建环评审批表[2021]005号关于《驻马店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真阳路与洪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58760.1****m2,总投资56170.46万元,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为 5万m3 /d。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 年 3月 11日以“驻发改审批[2021]17号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并于2021年6月29日以 “驻发改审批[2021]68号”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调整批复。原则批准《驻马店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据此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废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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