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2013-FZSG260通01】 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 各供应商: 现就“垃圾中转站环卫设备”(编号:2013-FZSG260)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如下: 1、 将招标文件第11页招标货物一览表第11条更改为“实质性响应(无效投标)条款:本须知第3条、第8.1条、第10.3条、第11.1条、第12.5条、第13.1条、第13.7条、第14.5条、第14.7条、第17.2(4) 条、第17.3.1条、第17.3.2条、第19.3 条、第19.5条;上述条款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的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二、 项目名称: 垃圾中转站环卫设备 三、 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1月13日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长乐市玉田镇人民政府/林小姐/289631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16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回 执 单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3年11月18日发来的关于“垃圾中转站环卫设备”(编号:2013-FZSG260)项目采购信息更改通知【文号:2013-FZSG260通01】已收悉,我方对上述更改内容已知晓,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 (盖章 签字) 二○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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